黎智英今判刑! 已認罪「組織非法遊行」...資產轉移全落空
香港壹傳媒負責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欺詐、前年8.18及8.31非法遊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入獄。綜合港媒今(28日)最新消息,黎智英另外9人於上週一17日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涉及前年10.1非法遊行。案件將於今在區院判刑。
消息指出,案件將於今天在區院判刑,黎智英、李卓人、樑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和楊森6人是再犯,有可能被法庭加監。
爲了嚴防黎智英家族轉移資產,港府也做出「超前部署」。本月14日,香港保安局宣佈依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凍結黎智英持有的71.26%壹傳媒集團股份,估值超過3億港元(換算臺幣約1.2億臺幣),以及他所擁有的三傢俬人公司銀行帳戶財產。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本月曾致信匯豐銀行、花旗銀行及黎智英本人,告知對方不得在未獲保安局局長授權的情況下,就黎智英的戶口和指名財產作任何交易,包括出售、轉讓、用作抵押或轉移至香港境內外,否則可能會面臨最高7年的監禁和相應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