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國安法是一條溫和的法律 實施一週「未見大量恐懼」
「港版國安法」上週生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7日表示,事實證明過去一週沒有見到大量恐懼,「一些有國際經驗的專家說,這條法律並不算是一條嚴苛的法律,相對於其他國家的國安法,這是一條相當溫和的法律。」
林鄭月娥指出,就這一條全國性法律,中央高度信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和行政區政府,所以一定會嚴格執行這條法律,把違法者繩之於法,保障香港的安全、保障國家的安全,「在此必須要提醒一些往日的激進人士、鼓吹各樣會危害國家而進行一些行動的人士,不要、不應該以身試法,因爲後果是相當嚴重。」
▼「港版國安法」生效隔日,便有10人被依此法拘捕。(圖/路透社)
林鄭月娥提到,有人說這條法例非常嚴苛,嚴苛到削弱或完全漠視人權和自由,也是因爲這個效果,這條法例正在散播、製造大量恐懼,但事實證明,過去一個星期看不到有甚麼大量恐懼;如有的話,也只是有人在製造白色恐怖,或有些人因爲怕會觸犯法律而做的一些行動。
林鄭月娥指出,她聽到很多法律專家,尤其是一些有國際經驗的專家說,這條法律並不算是一條嚴苛的法律,相對於其他國家的國安法,這是一條相當溫和的法律,一來它的涵蓋面不像是別的國家的國安法,甚至我們自己國家的國安法般廣泛,涵蓋國家安全的方方面面。
港版國安法6日發佈43條《實施細則》,有人質疑擴大了港府的權力,林鄭月娥表示,其實是剛剛相反,因爲如果沒有這些《實施細則》,權力和措施差不多可以說是絕對,「每項措施的應用,我們都有清楚的細則,在甚麼情形下可以使用,要滿足甚麼條件纔可使用,甚至是由誰來批准纔可使用,這是令我們更可以保障人權,市民也可以安心。事實上,如市民奉公守法,從來沒想過危害國家安全,應該完全不需要擔心。」
林鄭月娥並強調,國安法不但不會製造恐懼,應該說是開始令香港可以回覆平靜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