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違規使用十六年 突然爆炸刺傷酒客
不久前,記者接到家住河南省鄭州市華山路的孫先生投訴稱,自己在飲用華潤雪花公司生產的奧克啤酒時,放在地上的啤酒瓶突然爆炸,致使其左小腿被爆炸的碎片刺傷,造成肌腱斷裂。更讓他憤怒的是,這個炸傷他的啤酒瓶竟然是早該強制淘汰的非B瓶。
據孫先生的家人回憶,8月15日下午,孫先生在住地附近的小商店買了一件雪花公司生產的奧克啤酒,在用餐過程中,放在桌子旁邊的一瓶啤酒突然爆炸,孫先生感到左小腿一陣劇痛,仔細一看,有一條約3釐米長的傷口正在往外淌血。
孫先生說,啤酒瓶子在爆炸前沒有任何徵兆,沒有人觸動或者搬動過,放在那裡就“砰……”的一下自己爆炸了,酒瓶碎成好多塊。其中一塊碎片射入他的左腿,深可見骨。後經醫院診斷,傷口長達3釐米,並造成肌腱斷裂。
據孫先生提供的爆炸碎片顯示,該瓶的底部完整、頸部完整,符合自爆特徵。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現場瞭解情況時發現,整件啤酒(共9瓶,1空瓶丟失)中竟有8只瓶子都是超期服役的“老爺瓶”,使用時間最久的瓶子是1995年生產的,使用期限竟然長達16年。
而且,這瓶爆炸的雪花奧克啤酒瓶子的底部竟然沒有“B”字標誌,是國家在1996年就已經強制淘汰的非標瓶。
1996年國家在頒佈實施的強制性標準《GB/T4544—1996啤酒瓶》中規定,啤酒瓶底上側20毫米範圍內必須打上專有標誌“B”以及啤酒瓶的生產日期。“B”標明的是啤酒專用瓶,B字瓶的安全性高於非B字瓶。同時,該標準還註明“建議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爲兩年”。如果啤酒瓶底部標註有B2011,則代表這個酒瓶子是2011年生產的。
孫先生和他的家人憤怒地說,國標的出臺就是爲了保證啤酒這類承壓產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費者安全,但雪花啤酒的生產廠家爲了節省成本,竟然使用非B瓶,置消費者生命安全於不顧,真是令人憤慨。
孫先生在受傷後找到小商店的店主,希望商店能夠給其承擔部分醫藥費,但店主告訴他說,他們也是從廠家進的啤酒,出了問題應該找啤酒廠家來解決。
孫先生的家人多次和華潤雪花公司聯繫,但得到的答覆只是:“你們先治病,等治好病了再說。”結果令孫先生非常失望。
據孫先生介紹,在當地工商部門和新聞媒體的干預下,華潤雪花啤酒公司的代表表示願意承擔責任,進行賠償。但是從被炸傷20天了,他還沒有拿到廠家給他的一分錢賠償款。自己本來就是出來打工爲孩子賺學費的,出了這件事後,更是雪上加霜,因無錢住院醫治,只是簡單地給傷口作了縫合處理。目前,傷口已經發炎紅腫,急需住院輸液救治。
孫先生痛心地說,雪花啤酒公司是一個知名度很高的啤酒生產廠家,他們爲什麼要違法使用非標準的啤酒瓶來裝酒?給消費者造成如此嚴重的傷害,爲什麼卻不管不問?
8月25日,記者電話聯繫了鄭州華潤雪花公司售後服務部門,該部門一位接電話但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士告訴記者,公司已經給孫先生作了賠償;就使用非B字瓶問題,等給公司領導彙報後再給記者作出答覆。但孫先生的家人當天向記者證實,鄭州華潤雪花公司只是出面瞭解了一下情況,說等他們自己治好了病再作賠付,而且只能給2000元的醫療賠償。9月13日,記者再次聯繫孫先生,他說對方前幾天已把2000元賠償金給了他。但對使用非B瓶問題,該公司至今未有任何說法。(記者 孫中傑)(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