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激勵約束作用 兩部門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支持鄉村振興力度
人民網北京7月4日電 (記者杜燕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重要內容,金融支持是其重要一環。爲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的《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覈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評估辦法》)今日起正式施行。
記者梳理,《考覈評估辦法》強調了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小農戶等的支持,明確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覈評估指標分爲定量和定性兩類,其中,定量指標權重75%,定性指標權重25%。其中,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覈評估定量指標包括貸款總量、貸款結構、貸款比重、金融服務和資產質量五類,定性指標包括政策實施、制度建設、金融創新、金融環境、外部評價5類,另設加分項、扣分項。
《評估辦法》指出,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覈每年評估一次,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資產規模、網點數量、客戶羣體等標準分組考覈評分,評估結果分爲優秀、良好、一般、勉勵四檔。
《評估辦法》強調,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可以把評估結果作爲履行貨幣政策工具運用、市場準入管理、金融監管評級、機構審批設立、業務範圍調整等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職能的重要參考。
業內人士認爲,《評估辦法》爲金融機構服務全面鄉村振興提供了指引,明確了方向,突出了金融對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強化了考覈評估工作的激勵約束作用,有助於督促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的支持和服務。
“從《評估辦法》可以看出,金融管理部門將引導金融機構相對淡化追求利潤導向,更好地平衡經濟績效與社會績效的關係。”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所研究員杜曉山表示,同時,《評估辦法》可以發揮考覈“指揮棒”的作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的積極性和可持續性。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要加大對金融機構的正向激勵。例如,財政部門對積極服務鄉村振興的金融機構給予一定稅收優惠;央行通過定向降準、再貸款、再貼現等工具,加大對金融機構流動性的定向支持,降低金融機構服務成本。
“下一步,金融機構要立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服務需求,創新業務模式和產品服務,助力農業變強;立足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發展農村綠色金融,助力農村變美;立足‘生活富裕’的目標,加快發展農村普惠金融,推進‘融資加融智’模式,助力農民變富。”董希淼表示。
爲健全考覈評估機制、引導信貸資金優先供給鄉村振興,日前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一級巡視員毛紅軍表示,除印發《評估辦法》外,銀保監會還將繼續指導銀行建立健全服務鄉村振興的內設機構,優化完善專業化的運行機制。
業內人士認爲,未來,金融機構將逐漸建立起一套服務鄉村振興的制度和機制,一個較爲完善的服務鄉村振興的金融機構支持體系將逐漸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