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押建商討債 橋頭檢察官起訴4人

警方於7月11日攻堅,將林姓男子等人壓制在地,救回洪姓建商。(本報資料照片

林姓男子受他人委託,向洪姓男建商討取工程款4億餘元未果,於是在今年7月初強押洪男南投縣一處小木屋,逼迫洪男簽下債權協議書。警方於同月11日循線救回洪男。檢方偵訊後,依法起訴林男等4名同夥男子。

檢警調查,35歲林姓男子爲了跟蹤64歲洪姓建商,他先於今年6月在洪男的車上裝設追蹤器。在得知洪男要搭高鐵,並將汽車放在高鐵旁一處停車場,於是找了另3人,一起強押洪姓建商到南投縣國姓鄉一處小木屋。

林男等人爲了躲避警方追查,共找了3部汽車作案,還故意走省道,分別落腳在嘉義縣溪口鄉、中埔鄉六腳鄉等處,最後開車到南投國姓鄉這處小木屋。

林男等人還對洪姓建商蒙面,限制其行動自由。直到7月11日,爲了讓他書寫債權協議書,纔對其鬆綁。警方在當天晚間攻堅成功,救回洪男。警方在現場逮捕林男、張男等4人,找到作案模擬槍、膠帶及繩索等證物

警方逮人後,訊後將林男等人移送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以《刑法傷害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與強制等罪,對4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