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稽查!大溪豆幹殘留過氧化氫 花生糖黃麴毒素超5倍

▲清明稽查大溪豆幹殘留過氧化氫花生糖黃麴毒素超5倍。(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清明節將至,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責成地方政府衛生局啓動清明節食品稽查專案,共計抽驗851件市售清明節應景產品結果1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爲1.3%,其中嘉義市美源食品行的「大溪五香豆乾」及「大溪五香豆乾(洪)」被檢驗出不得殘留的過氧化氫,目前已被勒令下架,最高可由地方衛生局向源頭廠商開罰300萬元。

食藥流通稽查科科長吳明美表示,本次專案是針對市售之潤皮、花生粉、糕粿產品及其他豆製品等產品進行抽驗,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過氧化氫、甲醛二氧化硫、黃麴毒素、二甲基黃等。11不合規定產品徵,有5件防腐劑不符規定、5建驗出過氧化氫,1件黃麴毒素超標,均已令下者違規產品下架,並由各縣市衛生局追查源頭並開罰。

吳明美說,依據《食品安全管理法》第18條規定,食品業者如於食品加工製程中須使用各類食品添加物,均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限量規格標準」之規定,若被查出不合格,違規產品將依同法第52條沒入銷燬,並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

此次11件不合格產品中,超標最多的是南投縣信義農會供銷部販賣的「花生糖」,產品中黃麴毒素含量高達80.6ppb,遠高過限定標準15ppb的5倍以上,但除了彰化萬年制面的「餛飩皮」因驗出不得檢出的苯甲酸,遭衛生局裁處3萬元罰鍰外,其他不合格產品仍由各縣市衛生局處辦中。

▼11項不合格產品一覽表。(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