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信訪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金臺銳評)

信訪是“送上門的羣衆工作”,是解決羣衆合理訴求、化解羣衆矛盾糾紛的重要途徑,只有靠法治才能保證不變味、不走樣

最近到某地採訪,與一位街道辦主任聊到化解信訪矛盾問題。他說在基層幹了這麼久,越來越認識到要真正化解信訪矛盾、做好信訪工作,必須靠法治。

原來,這個街道地處老城區,過去因舊城改造引發了一些信訪矛盾,當時就動了“花錢平事”的心思,但結果卻使個別信訪人胃口越來越大,提出的訴求也越來越不合理。怎麼辦?

街道辦主任說,後來他們就轉換思路,越是鬧得兇越要講法治,該給的補償嚴格依法依規“一碗水端平”。幾年堅持下來,很多人慢慢發現法律政策確實不可能突破,後來矛盾也就化解了。

事實上,近年來的大量基層實踐表明,真正要化解信訪矛盾,就必須以法治破題

不依法本身就容易滋生信訪矛盾。如果相關決策行政不依法,面對事關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致使該維護的合法利益沒得到維護,該解決的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信訪矛盾自然就暴露出來。如果化解矛盾糾紛不依法,錯誤認爲“搞定就是穩定,擺平就是水平”,那麼信訪矛盾就會滋生蔓延。如果個別羣衆也一味“信訪不信法”,抱着“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僥倖心理,那麼信訪矛盾就會愈演愈烈,甚至導致違法犯罪。

信訪是“送上門的羣衆工作”,是解決羣衆合理訴求、化解羣衆矛盾糾紛的重要途徑,只有靠法治才能保證不變味、不走樣。信訪工作中,該以法律途徑處理的,就不能隨意法外解決,否則不僅損害了法律權威,還難以有效解決問題

正常的信訪工作,應該是對羣衆訴求合理的問題解決到位,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對行爲違法的依法處理。說到底,信訪是維護羣衆利益的重要渠道,只有在法治軌道運用法治方式,才能充分發揮信訪工作的作用。

信訪工作的成效,也需要用法治來衡量。以法治爲尺度觀察信訪工作,就是要看一個地方的信訪工作是否於法有據,解決問題是否依法依規,羣衆表達訴求是否依法有序,羣衆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依法維護。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這一方面需要不斷完善相關制度體系,在信訪工作中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另一方面也要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嚴格責任追究,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解決。

法者,治之端也。在全面依法治國背景下,信訪的法治化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只有一以貫之地推行法治,讓信訪工作始終運行在法治軌道上、法制框架內、法定渠道中,久久爲功,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法治風尚和法治環境,才能改變部分羣衆“信訪不信法”的觀念,也才能更好地將羣衆合理訴求解決在實處、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