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書局創辦人兒告兄私領3千萬 二審仍判免還

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逝世,次子接手公司後認爲大哥明知其名下帳戶保險實爲公司調度使用,卻將保險解約領取3173萬餘元據爲己有,訴請還錢。二審今天仍判決大哥免還,可上訴。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6年2月初證實,創辦人劉振強在106年農曆年前過世,享壽86歲。劉振強向來行事低調,家屬遵照遺願不辦公祭。

劉振強次子、現任三民書局負責人以公司名義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大哥明知其名下帳戶及保險爲借名登記,實質爲公司經營調度使用,父親106年1月23日死亡後,大哥在同年2月9日擅自變更帳戶印鑑章及補發存摺,並將保險解約,領取解約金新臺幣3173萬餘元,據爲己有,訴請賠償還錢。

一審駁回原告之訴,判決大哥免還。公司提起上訴,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今天駁回上訴,仍判決大哥免還,全案可上訴。

二審指出,公司未能舉證證明此帳戶及保險爲借名登記,大哥領走的3173萬餘元,不構成侵害公司財產,因此仍判決大哥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