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印發通知全面推開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製度

記者 張春曉 實習生 王萌 通訊員 許芳 報道

大衆日報濟南1月5日訊 鄉村振興,人才基石。日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型職業農民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面向全省全面推開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製度。

新型職業農民職稱分爲初級職稱中級職稱高級職稱(分爲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爲農民助理農藝師、農民農藝師、農民高級農藝師、農民正高級農藝師。新型職業農民職稱是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標誌,不與崗位和聘用等硬性掛鉤。

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審範圍主要爲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骨幹人員,各地也可結合本地傳統優勢特色農業產業,進一步確定範圍,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紮根農村、服務農村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納入評審範圍,事業單位人員不納入評審範圍。

在前期試點中,東營市將職稱類別“圈定”在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東營傳統優勢和潛力較大的特色農業產業上,重點作物蔬菜經濟林果、畜禽養殖、水產養殖、農產品加工等農業專業人才進行職稱評定,有效提升了對現代農業重點領域高附加值產業的支持。泰安市則結合當地實際,突出當地農機特色。新泰市潤都農機專業合作社理事長陳寶,積極推廣農機深鬆作業,完成土地深鬆任務1萬餘畝,爲糧食豐產豐收提供了可靠保障。2019年,在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審中,他評上中級職稱。

山東省將新型職業農民正高級和副高級職稱評審權限全面下放至設區的市,由各市組建相應評審委員會。通知要求,各市要探索建立新型職業農民高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對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新型職業農民,可“一步到位”直評高級職稱。

自2018年山東省試點開展新型職業農民職稱制度至今,全省已有2224名新型職業農民通過評審取得職稱,其中高級41人,中級626人,初級1557人,有效激勵“田秀才”“土專家”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