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老外稱聾啞推銷國旗案 法官認未強迫裁定不罰
手宗老外裝聾啞賣國旗案,法官認未達「強迫」,不起訴。(示意圖與新聞無關/本報資料照)
近來全臺屢有聲稱是聾啞人士的外籍男女,向民衆兜售國旗索價100元,在網路上引發熱議。外籍女子KIRILLOVA MARINA日前在臺北市兜售時,就被民衆懷疑她裝聾,嗆她「騙子」並報警,警方首度依社維法函辦,但法官認定女子未達強迫販賣程度,不構成社維法,裁定不罰。
近來臺北、桃園、高雄等地商圈,屢傳有外籍男女向民衆出示「我是聾人,來漂亮的臺灣自助旅行,希望買國旗$100元贊助旅費」的字卡,向民衆兜售國旗。其中,臉書粉專「高雄美食透可」還PO文「阿多仔賣臺灣國旗?大家要小心,不要不好意思拒絕」,不少人留言「有被強迫的感覺」、「感覺蠻好賺!」
5月27日下午,外籍女子KIRILLOVA MARINA在臺北東區附近兜售時,被民衆當面嗆「You are lier」,她聞言退後,民衆懷疑她裝聾報警。警訊後以違反社維法68條「強賣物品」函辦。
但MARINA否認強迫販賣,辯稱如對方看到卡片後不想買,會拿回國旗,她並沒有靠近報案民衆,結果他卻對她拍照,她不理他就離去。另報案人亦自承女子沒有對他推銷賣國旗,法官認定MARINA尚不構成社維法強賣物品行爲,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