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
人民網北京12月21日電 (記者車柯蒙)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瞭解到,爲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稅收管理服務的信息化水平,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稱《公告》),決定在前期開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以下稱“專票電子化”)試點的基礎上,分兩步在全國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以下稱“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
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現代化建設需要,稅務總局自2015年起分步推行了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以下稱“電子普票”)。2020年9月1日以來,又在寧波、石家莊和杭州新辦納稅人中先後開展了專票電子化試點。新推出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稱“電子專票”)樣式更簡潔、領用方式更快捷、遠程交付更便利、財務管理更高效、存儲保管更經濟,有利於更好地服務市場主體,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根據《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這些地區開出的電子專票全國範圍內皆可接收使用。其中,寧波、石家莊和杭州3個地區前期已試點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也同步擴至全國。2021年1月21日,在其餘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具體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據瞭解,自各地專票電子化實行之日起,需要開具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電子普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以下稱“紙質專票”)、電子專票、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紙質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新辦納稅人,統一領取稅務UKey開具發票。
爲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稅務部門向新辦納稅人免費發放稅務UKey,並依託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等系統,提供免費的電子專票開具、發票狀態查詢和信息批量下載服務。同時,稅務部門還對首次開具、首次接收電子專票的納稅人實行“首票服務制”,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幫助納稅人及時全面掌握政策規定和操作要點,順利開受電子專票。
《公告》明確,電子專票用電子簽名代替紙質發票的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紙質專票相同。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電子專票信息進行查驗,也可以通過上述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並驗證電子簽名有效性。
《公告》強調,實行專票電子化後,新辦納稅人既可以開具電子專票,也可以開具紙質專票。如果受票方索取紙質專票,開票方應當開具紙質專票。納稅人以電子發票報銷入賬歸檔的,按照《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的規定執行。
稅務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後,稅務部門將推出更多便利化舉措,持續提升納稅人的體驗感和滿意度,進一步推進稅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