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建城 莫忘知府陳星聚——福建官場的「救火隊」(二)
但陳星聚不爲此道,他發現因爲縣令的官場俗務太多,而積訟案無數,他看清民衆的需要,不去官場迎奉,而專心整理訴訟積案,並平反冤獄,百姓至爲感激,稱其爲包青天,沈葆楨也譽他爲「純儒循吏」。
任職方5個月時,列強英國及法國在閩江口川石島築砲臺,陳星聚認爲侵犯國家主權,親往反對,卻得不到上司的支持,因此憤而辭職,爲了平息英法的怒氣,陳星聚被調往仙遊縣擔任知縣。
政治孤鳥不受賞識
這是一個重要的觀察點,閩縣是福建省第一縣,陳星聚幹得有聲有色,民間稱頌,但官員未必喜歡,因爲他悶頭做有利百姓的事,既不逢迎上憲,處理積案及平反冤獄更凸顯前任的積弊,自然成爲政治「孤鳥」,不受官場喜歡,而他突兀的抗議洋人建砲臺,幾引起涉外事件,剛好趁機將他調走,而從首縣調至另一個貧瘠縣,可看出上司對他的不滿,但他不以爲杵,欣然赴命。
在仙遊1年9個月之後,又被調到古田縣,這都是艱苦的偏遠縣,但他在仙遊改善民間好興訟械鬥的風氣,爲農民解決多年未解的農地遭竊占問題,因此獲得「卓異」的考績,百姓還爲他建生祠。這時候,陳星聚應該已被公認是「能吏」了,成爲福建官場的「救火隊」,哪裡有困難就讓他到哪裡去。
因此,當淡水同知出缺時,這個沒人要擔任的職務,就又想到了陳星聚,因此給予破格躍升,又說出了他的一番好話。
陳星聚在淡水同知的4年7個月時間哩,他的治理受惠於早期在家鄉組團練抗捻匪及在福建5個縣的經驗,以儒家思想施政,他以組團練的經驗,結合當時臺灣因拓墾需要紳商自組的民團爲基礎,建立了丁口落戶及地土登記的制度,開始逐步有系統地將戶籍和地籍資料建檔,多少年來的問題開始得到解決。
他興文教和寺廟,相輔相成成爲社會穩定的力量,輕訟減賦,對遏止賭博和保障女性權益的重要事項,更是嚴查嚴辦,因此民間得以安居。陳星聚對善良百姓一向親民仁愛,但對強盜劫匪卻不輕縱,以他在順昌縣緝匪的經驗,對首犯發雷霆之怒,卻不殃及從附,因此甚得名聲。
當清廷準沈葆楨之奏,決定臺北設一府三縣時,這個臺北府所轄只比淡水廳多了一個宜蘭縣,照理,這個臺北知府理當由人地均宜,對北臺灣最爲熟悉且政績卓着的陳星聚爲第一人選,但事實不然,陳星聚一直沒有被考慮。
沈葆楨建議臺北設府時,他心目中的知府人選是他在江蘇任官時的部屬海州知州林達泉,林達泉很優秀,與沈葆楨在推動現代化方面十分相得,但要將江蘇的官員越區調到福建並不符規定,因此很費了一番功夫,林達泉纔在2年多之後始獲任命「試署」首任的臺北知府,林達泉一履新,淡水廳即裁撤,陳星聚即轉任「中路撫番同知」。
這一階段又很有意思了,分兩部分敘述,第一部分先談林達泉,林達泉是沈葆楨的愛將,沈葆楨奏請設臺北府應該有他的一套計劃,林達泉就是執行他計劃的不二人選,他的海州知州和淡水同知品秩相同,年紀比陳星聚輕,但他涉洋務較早,從富的流油的海州調到尚在開發中,連個府城都沒有的臺北,又有一個有4年7個月經驗且政績不錯的陳星聚,壓力肯定不小,陳星聚調任中路撫番同知。衙門在鹿港,管轄的是從彰化(當時含臺中埔里)林杞埔到花蓮的山區,兩人相距離幾百裡,自然是不見的好。
但是林達泉又有一個難題,他奉老長官的命令,是要建府城於艋舺,但是他的直屬長官福建巡撫丁日昌卻認爲基隆戰略位置重要,應建府城於基隆,這就讓他犯難了。
因此他就任後到基隆考察了兩次,花了許多時間,尚未做最後決定時,他收到父喪消息,報請丁憂,卻因哀痛病疾復發去世,任期僅6個月。林達泉逝後留下了許多積案和訟案,則由代理的陳星聚在很短的時間內處理完畢,這也是他在閩縣任縣令時的經驗之作。
開山撫番用心良苦
第二部分要談所謂的「中路撫番同知」這個職務,這個職務也是沈葆楨防颱奏文當中建議的一項,就是要「開山撫番」,爲了增加拓墾面積,必須「開山」,開山就影響到番人的居住地,就必須安撫番人,這有一點矛盾,主要以促進番人漢化爲核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當時臺灣設北、中、南三路撫番同知,陳星聚的中路撫番同知轄今日彰化、臺中、南投到花蓮,同時還必須管海防,因此衙門設在濱海的鹿港。
有關三路撫番同知的資料極少,陳星聚自1878年3月裁淡水廳後轉任中路撫番同知,到了同年9月林達泉去世,開始代理臺北知府,但是陳星聚的中路撫番同知幹到什麼時候,卻也無資料可考,據信應是到1881年7月實授臺北知府時才解任。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