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超前部署因應美豬美牛的開放 黃偉哲推動國產豬標誌政策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示農業局推動「國產豬」標誌政策,印製相關標誌分送給轄內使用國產豬肉餐廳、食品業者張貼於明顯處,讓消費者有依循依據可自由選擇。(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因應總統蔡英文宣佈2021年1月開放美國豬肉、牛肉進口,臺南市快速推動超前部署政策,市長黃偉哲要市政團隊,督促相關店家全面落實食安及食品標示相關規定。
臺南市長黃偉哲除指示,邀集臺南市養豬協進會座談討論因應作法外,也立即指示農業局推動「國產豬」標誌政策,印製相關標誌分送給轄內使用國產豬肉餐廳、食品業者張貼於明顯處,讓消費者有依循依據可自由選擇,這項政策預計31日即在臺南市全面上路,黃偉哲29日至下營一家餐廳參加活動時,也當場宣導,鼓勵民衆多選用國產豬肉與牛肉。
臺南市政府表示,豬肉營養豐富,是國人攝取蛋白質主要來源,臺南市養豬場有600場,在養頭數約60萬頭,佔全國第4名,爲六都之首,爲推廣國產生鮮豬肉,市長黃偉哲積極推動肉品現代化政策,建立優質品牌與形象,讓民衆都能選購到最新鮮、品質最佳的肉品;明年擴大開放美豬、美牛進口,對臺南市畜牧業影響甚大,南市府農業局除持續強化宣傳臺南豬品牌,也加強各項食安配套措施。
黃偉哲表示,臺南市早於2017年時就已經訂定關於萊克多巴胺的自治條例,部分是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但並未有罰則,雖然美國豬肉、牛肉明年1月纔會進口,但臺南超前部署各項食安把關政策,進一步強化自治條例,並印製「本店使用國產豬肉」標誌,上有編號,將透過食品、餐廳公會等管道提供給會員使用,要求各餐廳、食品業者、市場、通路商、加工食品商等單位遵循南市府規定張貼於明顯處,讓消費者能清楚辨識,可認明標示安心食用。黃偉哲表示,中央法規要九月才修,內容如何不得而知下,自治條例條文是否要刪或修,要視中央法規修改內容而定。
黃偉哲表示,例如某一家餐廳使用國產豬肉,就可張貼使用國產豬肉標誌,這項政策將於31日全面上路;另爲維護食品安全與市民食的權益,衛生局也會進行不定期稽查,包括肉品來源、成品等成分,如發現肉品內含有萊克多巴胺,將撤銷標誌使用權,並追究業者商品標示不實責任,以確保生產者與消費者權益,也讓消費者對使用的豬肉或肉製品更安心。
市府指出,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之1,於本市販賣之國內外豬肉產製品及其他相關肉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食藥署已公告自2021年起,市售肉品應標示原產地,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標示不實,將處4萬元以上、400 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檢出乙型受體素含量超過訂定標準者及國產豬肉檢出乙型受體素,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按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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