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院:院檢各司其職 「失和說」顯有誤會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聲押臺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等5人,臺南地院裁定駁回,媒體報導臺南院檢失和浮上臺面。南院今天表示,院檢業務互動正常,各司其職,報導顯有誤會。

媒體報導,臺南院檢失和,肇因於早年爆發檢方監聽法官引起雙方嫌隙,如今臺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等5人遭臺南地檢署聲押禁見,臺南地方法院以罪證不足,駁回聲請。

臺南地方法院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全案依法律及相關抗告行政流程處理,臺南院檢本於法律賦予職權,在審判偵查角色各盡審檢之責。南院不論是強制處分審覈或訴訟審判,以法律規範作爲唯一適用依據與判斷標準,立基於法律職權與專業立場,不應也不會摻雜、考慮其他非法律相關因素。

南院表示,臺南院檢業務互動往來正常,各司其職,媒體報導院檢失和顯有誤會。目前全案偵查中,尚未確定,需進行相關後續程序,希望外界勿以未經查證傳言加以臆測,給予純淨司法審判空間。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10月23日聲押禁見臺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臺南地院24日裁定駁回,南檢不服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預定31日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