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所買國外碳權 無法抵國內碳費
碳權交易所今年八月揭牌、預計本月廿二日進行國外碳權交易,但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指出,購買國外碳權對國內實質減碳並非直接相關,僅能用於企業供應鏈的碳中和需求,企業若要減少碳費,還是要實質減碳;另碳權交易相關的子法仍在研擬中,預估年底前預告。
碳權交易所將在十二月廿二日正式上線,開放國內企業在碳交所平臺採購國外碳權商品。氣候署減量交易組長蘇意筠表示,中小企業對碳權需求若渴,但目前企業購買的國外碳權,僅能用於企業供應鏈的碳中和需求。
蘇意筠指出,碳費制度明年上路、二○二五年會依照二○二四年的碳盤查結果課徵碳費,企業若要減少碳費,主要要靠實質減碳,其次是購買國內碳權抵減。
蘇意筠表示,與國內碳權交易相關的「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交易或拍賣管理辦法」仍在研擬中,會盡快加速進行,盼年底前預告。
另外,歐盟十月初針對進口產品啓動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首波要求鋼鐵、鋁、水泥、肥料、電力及化學品等六類產品進口到歐盟,須申報碳含量。蘇意筠說,若一間企業同時擁有國內、外的碳權,其商品在CBAM的計算方式,仍在試行階段,最後要如何計算及認定,仍以歐盟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