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老人之家被控剝削員工害流產 立委爆:業主是前衛生署長女兒

南區老人之家假承攬真派遣亂象記者會。(圖/賴香國會辦公室提供,下同)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民衆黨立委香伶20日召開記者會,有護理指控衛福部南區老人之家、承攬商六依職能治療所違反勞基法,甚至有懷孕護理師告知南區老人之家後,仍被排小夜班、參加消防演習奔跑等,導致出血流產;且護師醫療產業理事長陳玉鳳質疑,業者負責人是前衛生署楊志良女兒,可能有官商勾結疑慮。

南區老人之家護理師說,雖然表定工作時間是8小時,卻實際上要求護理師提前半小時上班,實際工作時間是9.5小時,雖然院方聲稱有1小時休息時間,但實際上因爲人力不足,根本不可能休息,只能在機構內繼續工作。

護理師提到,工作時間一個半小時,卻不願給加班費,院方與派遣廠商8月要求臨時護理人員和解書,要求放棄過去的加班時數與加班費,不籤者被逐一約談,南區老人之家某護理師指出,若真的簽了和解書,她被迫放棄的加班時數高達1400小時,此舉已嚴重違反勞基法24條規定

護師工會指出,南區老人之家護理人員業務繁重,但院方卻無法妥善安排人力,不顧護理師作息,經常被排「花花班」,短短七天之內,護理人員被安排小夜班、大夜班、日班,作息混亂。

護師工會舉例,L護理師去年11月告知院方保健科長懷孕,但負責排班的科長仍安排她繼續上小夜班,使她必須上班到深夜12點能下班,此舉已違反勞基法第49條規定。同時,懷孕的L護理師還被要求參加消防演練,不僅要在樓梯奔跑上下樓,還要扛滅火器、推病牀演練,當天就出血,L事後檢查發現流產,但院方也沒讓L休產假,甚至繼續排「花花班」,恐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規定。

賴香伶指出,依衛福部提供近三年各區老人之家承攬人力統計資料顯示,106、107、108年的「承攬人力」預算執行率分別爲96.08%、91.08%、90.74%,不僅預算執行率逐年下降,預算未執行完畢,更顯示經費餘裕,衛福部仍有預算可支付加班費,但南區老人之家護理人員卻未能領到應有加班費,顯示管理有缺失,衛福部也難辭其咎。

賴香伶要求,衛福部應撤點檢討南區老人之家護理人員人力調度情況,促使院方遵守勞基法規範勞動部也應儘速進行勞檢,使南區老人之家進行法律遵循輔導方案,遵守勞動法令。賴香伶也呼籲衛生福利部全面檢討轄下社會福利機構的承攬勞動契約,並研議勞務承攬人員納入約聘,避免產生同工不同酬的情況,藉此改善並穩定護理人員勞動環境。

陳玉鳳質疑,此次承攬業主是楊志良的女兒,楊志良在10年前說醫療業務不能外包,可是怎麼10年後他女兒就可以做這樣的承攬外包行爲,懷疑是否有官商勾結問題。呼籲衛生福利部摒棄外包承攬,由老人之家聘爲聘僱人員,並調查有無官商包庇瀆職杜絕工時過長合法不合理排班,更不應強迫籤和解書、職場霸凌

陳玉鳳表示,護師工會希望透過這次護理人員自己發聲,讓大家看見護理職場勞動環境惡劣狀況,醫療機構僱主不能爲了節省人事及人力成本,導致專業照護品質下降,也會危害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