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省房間錢 猴急男竟約13歲女網友「滾菜園」

小陳當時因身上沒錢,急欲想和A女發生關係,而且也爲了省下到賓館房間的錢,於是提議在住家附近的偏僻菜園打野外,進而發生性關係。而且雙方之後仍持續見面,A女甚至同意讓小陳到家中約會。(系報資料

一名家住桃園的20歲年輕壯男小陳,在臉書上認識13歲的A女,兩人在網路上日久生情,開始進行網交,最後成爲男女朋友陳男猴急,急着約女方出來見面,兩人第一次見面即乾材烈火,但陳男身上卻缺錢開房間,竟向女方提議「打野外滾菜園」,2個月內就發生5次性關係,最後遭少女父母發現憤而提告,因此吃上5個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起訴。

根據起訴內容,小陳喜愛臉書交友,去年11月在臉書上加13歲的A女爲好友後,雙方互動頻繁,時常密談,未料兩人越聊越有好感,相約網交後結爲男女朋友。起訴內容表示,小陳明知道A女僅13歲卻急着約女方見面,且在第一次見面之後將女方帶回家

小陳當時因身上沒錢,急欲想和A女發生性關係,而且也爲了省下到賓館開房間的錢,於是提議在住家附近的偏僻菜園打野外,進而發生性關係。而且雙方之後仍持續見面,A女甚至同意讓小陳到家中約會。

檢方調查,從2018年11月交往後2個月內,兩人就發生5次性行爲,後來因女方家長髮現手機內有露骨對話內容,才發覺年僅13歲的愛女竟然被網友帶到菜園發生關係,當下立刻帶少女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告。桃園地檢署偵結後認爲小陳犯行明確,且坦承不諱,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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