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被判無罪 頂新重申:作業本來就合法
備受矚目的頂新案在今天下午進行宣判,包括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位被告,全部因罪證不足判無罪。對此頂新集團發出聲明,重申當初公司在採購豬脂原料油時,相關作業過程本來就完全合法合規,但對於進口越南油品造成社會疑慮與不安深感抱歉,未來將持續打造健全的食安消費環境。
以下爲頂新聲明稿:
2015年11月27日彰化訊 – 有關頂新制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頂新制油」 )自越南進口豬脂原料油乙案,彰化地方法院今(27)日宣判頂新制油前董事長及五名員工被訴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案件均獲無罪判決,頂新制油對於彰化地方法院詳查事實、釐清真相,敬表尊重。
依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無罪理由要旨略以:彰檢並未證明越南大幸福公司油脂原料有病死豬的情形,且從油脂的酸價無法推論爲不可供人食用;況彰檢也未能證明飼料油與食用油在本質上的差異。此外,大幸福公司的原料油脂經過重新檢驗後,攸關回收油指標的「總極性化物」數值完全合格;頂新制油所採用的油脂精煉技術也是符合國際油廠通用的正常程序,法院認定彰檢舉證不足,因此判決所有被告無罪。
頂新制油重申,本公司系以食用級規格自越南(亞洲第二大豬隻飼養國)採購豬脂原料油,並依照政府食品衛生相關法令要求,辦理食用等級原料油之進口報關繳稅等作業,且經政府主管機關抽驗合格取得輸入許可,相關作業過程完全合法合規。
頂新制油強調,自去年十月食安風波發生以來,公司全體上下皆以謙卑的態度面對社會各界的批評指教,期望早日釐清事實真相併還原油品專業,爲臺灣找回一份互信的價值,對於進口越南油品造成社會疑慮與不安,本公司仍願意負責任地再次表達最深的歉意;如今司法機關一審宣判,公司未來仍會持續聆聽社會各界的關注指導,期盼爲打造一個健全的食安消費環境,貢獻棉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