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員有福!同時登錄產壽險不用經公司同意 明年2月底前上路

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南山工會日前爭取,認爲公司不能規範可否到另一家保險公司登錄。保險局今天(6日)公佈,保險業務員同時登錄在一家產險、一家壽險,不須要再經過公司同意,保險公司若要對此做限制,就回歸到當初雙方簽訂的契約,最快2019年2月底前上路

保險局將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其中對業務員最大的影響,就是針對業務員同時登錄一產險、一壽險,不再須經公司同意,迴歸到雙方當初簽訂的契約中規範,重點如下:

1.業務員可以登錄到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的保險業,但只以1家爲限。

範圍還包含保經保代業務員,業務員可依照下表。例如:壽險業務員可以同時登錄一家產險,或是一家賣產險的保代,但不能再登錄一家賣壽險的保代;保經公司業務員因爲代表保戶販售壽險的保經業務員,只能再登錄一家販售產險的保經。

▲業務員可以同時登錄在一產險、一壽險。(圖/記者戴瑞瑤製表

2.若保險公司要針對業務員不能在另一家保險公司登錄做規範,須回到業務員跟保險公司簽訂的契約。若雙方簽訂的契約中,保險公司有明訂不能再登錄另一家保險公司,業務員也不能再登錄。

3.保險公司可以向公會查詢自家業務員在另一家保險公司的登錄情況,不須經業務員同意。

4.若招攬發生爭議或有問題,須由保險公司負責。例如:壽險公司業務員同時登錄在另一家產險公司,但在販售產險保單上出現問題,應該由產險公司負責。

5.目前金控旗下同時有產、壽險公司,若業務員同時登錄在旗下的產險、壽險,就是登錄在一產、一壽,不能再去登錄到別的保險公司。例如:國泰人壽業務員同時登錄到國泰產險,就不能登錄到別家產險公司。

保險局坦言,通常契約中不會規範不能到另一家登錄的以承攬製爲主,因爲承攬契約基本上是以完成業務爲主軸,公司只能基於招攬行爲管理有一些約束,承攬制業務員可否到到別的保險公司登錄,承攬制契約基本上不能規定,但僱傭制可能就會有此規定。

根據保險局統計,截至2017年底,全臺產壽險公司業務員共有33.8萬人,其中產險有13.8萬人、壽險有19.9萬人。

此外,「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修正後也規範,業務員若因爲沒有參加教育訓練補訓成績合格,導致業務員資格被撤銷,原本規定是要1年後才能再考,但修正後,未來不需要等1年,可以直接再重考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