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礦場開發啟動2階環評引爆反彈 永侒聲明不會砍山頭

4年前的永侒礦場開案進入環評大會審查時,上百名地方居民曾經搭乘遊覽車到環保署,要求環評委員否決礦場開發案,但最後決議是進入二階環評。本報資料照

衆所關注的永侒礦場開發案啓動二階環評,永侒實業公司明天在宜蘭員山鄉舉辦地方說明會,地方抗議此開發案鄰近水源保護區,影響粗坑溪與淨水廠伏流水的水質、嚴重破壞環境,號召羣衆反對到底;永侒實業今發出3點聲明強調,不會「砍山頭」,每次開發面積不超過2公頃,礦區位於保護區下游,並非水源地。

永侒實業公司1980年在員山鄉中華村一帶採礦,礦權2020年到期,公司2019年申請開挖新礦區,遭到環團、居民強烈反彈。環境部2020年6月環評大會審查,要求進入二階環評,由於礦場可能涉及國土計劃中的水源保護區,國土法尚未公佈,全案暫停。

經濟部今年1月16日公告畫定宜蘭縣中華村粗坑水質水量保護區,確定未涵蓋礦場,永侒公司最近申請啓動二階環評程序,明天上午將在中華村召開說明會,引起地方居民關切,明天除了村民,還有員山鄉長、縣議員、立委與縣府官員到場關切此案,預估數百人到場表達訴求。

中華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陳明華髮起「第二波護水反礦行動」,說明此開發案位於深溝淨水廠上游水源地,關係下游數萬人民飲用水安全與不可逆的生態破壞,八、九成以上居民反對到底;何況經濟部公告的水質水量保護區與永侒礦區位非常接近,不應開發礦場破壞水源環境。

張明華說,礦業法修法去年通過,刪修不合理的霸王條款,尤其規定採礦前要取得土地利害關係人同意,但永侒礦區與運礦路線涉及國有財產署土地及民衆承租地,呼籲業者在無法完全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下,主動撤案,避免浪費國家資源。

永侒實業股份公司提出3點聲明:

員山鄉中華村社區強調,採礦會影響鄰近的中華村的1鄰至5鄰及部分內城社區,嚴重破壞環境生態。圖/中華社區發展協會提供

永侒實業公司以圖示說明,採礦場距離深溝淨水廠的粗坑溪取水口,長度超過2公里。圖/永侒實業股份公司提供

4年前的永侒礦場開案進入環評大會審查時,上百名地方居民曾經搭乘遊覽車到環保署,要求環評委員否決礦場開發案,但最後決議是進入二階環評。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