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家二級法人農信社改制完成 汕頭海灣農村商業銀行開業

(原標題:最後一家二級法人農信社改制完成!汕頭海灣農村商業銀行開業

全國最後一家二級法人農信社順利實現完成農商行的改制任務

11月21日,汕頭海灣農村商業銀行(下稱海灣農商行)和汕頭澄海農村商業銀行(下稱澄海農商行)舉行開業儀式廣東汕頭地區迎來兩家新設農商行。

其中,海灣農商行由汕頭經濟特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汕特聯社)改制組建,這標誌着全國最後一家二級法人農信社順利實現向農商行的跨越。

對於二級法人聯社,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向澎湃新聞解釋,二級法人聯社是指農信聯社下面的獨立法人聯社。2003年開始的農信聯社改革,以縣和區爲單位,將二級法人聯社逐漸變成一級法人聯社,下面都不再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聯社了。

汕頭海灣農商銀行是在汕特聯社、汕頭經濟特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營業部、汕頭市金砂農村信用合作社、汕頭市珠池農村信用合作社、汕頭市下蓬農村信用合作社、汕頭市鮀浦農村信用合作社、汕頭市岐山農村信用合作社、汕頭市礐石農村信用合作社、汕頭市河浦農村信用合作社等九家法人機構基礎上以新設合併方式發起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地方性股份制銀行業金融機構

今年11月5日,廣東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裴光在《中國金融》發表的文章《破解農合機構風險週期律”——關於廣東農合機構改革的思考》指出,廣東基本完成全省農信社改革化險任務,解決了全國僅剩的唯一一家二級法人社、落後全省改革15年的汕特聯社這一長期想解決而未能解決的“老大難問題,探索形成“適度多元”的改革方式。

澎湃新聞了解到,2019年,廣東省委省政府提出通過引入汕頭市國企和民企作爲戰略投資者,對汕特聯社進行專項票據發行和兌付、統一法人、改制農商行“三合一”的改革方案。2020年2月,國務院批准同意改革方案。

裴光的文章還指出,汕特聯社經國務院批准,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獨立進行票據發行和兌付、統一法人和改制農商行“三合一”改革,徹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努力打造黨建統籌引領、目標定位清晰、法人治理完善、內控嚴密有效的獨立發展的特區農商行。

和海灣農商行同時開業的澄海農商行,前身爲澄海聯社,創立於1953年。下轄81家營業機構,包括1家營業部、13家信用社及67家分社儲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