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突襲行政院案聲請回避 法官:祝福大家,聖誕快樂

▲323突襲行政院案,魏揚(左一)等被告聲請二審法官迴避。(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太陽學運期間,抗議民衆在4年前的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有11名被告因此一審遭判有罪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近期內密集開庭。但被告認爲二審法官心證偏頗,將做出不利判決,因此律師團具狀向高院聲請法官迴避本案。這次開庭時,審判陳筱珮認爲須待聲請回避案裁定出爐,才能繼續審判,最後她說:「祝福大家聖誕快樂!」,5分鐘就結束庭訊

當年學運於3月18日佔領立法院開始,羣衆並於3月23日突襲行政院,當時偵辦的臺北地檢署一口氣起訴當時的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爲廷現任立委黃國昌等132名被告。而政權移轉後,民進黨撤回對大部分被告的告訴,但非告訴乃論罪的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被告,無法撤回,由法院進行審判。而323突襲行政院案一審判決11名被告有罪,其中3人犯「毀損公物罪」,8人犯下「妨害公務罪」,分別處3到5個月的刑期,均可易科罰金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9月間首度開庭審理,當時陳爲廷到場聲援,並強調這批有罪的被告,僅是「爲大家推開拒馬、剪開蛇籠」,「爲大家擋住警察、可能與警察有些許的碰撞行爲」,陳爲廷批評,這樣的有罪,毫無道理

高院近期內密集開庭審理本案,但被告均認爲由法官陳筱珮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心證偏頗,對當事人充滿敵意,開庭時多次詢問被告無關案情問題,包含什麼是「權力分立」?什麼是「最後手段」?若當事人回答不滿意,法官就面露不耐。另外合議庭也依職權傳喚6名員警到庭作證,被告等人認爲員警供詞對己不利,最後與律師團討論後,決定遞狀聲請法官迴避。

高院25日開庭前,被告與律師團在高院前召開記者會,其中一審獲判無罪的魏揚,公開批評合議庭心證有問題。魏揚還說,本案與318佔領立法院爲同一案件,都是公民運動,沒有道理法院作不同判斷,318案判決無罪確定,卻在323案判決有罪。

而庭訊開始時,審判長陳筱珮先程序問題說明,她認爲在高院其他合議庭針對法官迴避案作出裁定前,本案合議庭法官不應續行審理程序。最後她諭知退庭,並說:「祝福大家,聖誕快樂!」5分鐘就結束整個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