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代表說參審員沒盡責 要聲請回避審理
石木欽懲戒案,由臨牀心理師蘇淑貞、臺大教授柯格鍾及3名職業法官,審判長吳景源、受命法官曹瑞卿、陪席法官林英志共同審理,但監院代表簡任調查官陳先成認爲,包括參審員在內的合議庭成員,都沒有盡責,因此提出迴避審理的聲請。
退庭後,監察院調查官陳先成說,石木欽爲何可以不到庭,石有來法庭接受訊問的義務,且參審員及陪席法官也沒有盡到職責,所以他要聲請5個合議庭成員都回避。
石的律師廖芳萱說,上次合議庭就有裁定石木欽可以委由代理人出庭,且當時監院代表也對審判長沒意見,但不知爲何這次突然要言詞提出迴避聲請,大家都期待翁茂鍾視訊作證,沒想到監院讓大家白忙一場,況且迴避審理可以抗告,會拖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