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黨產條例》全部合憲 國民黨怒批:大法官淪民進黨附隨組織

記者羅婉庭臺北報導

法官於28日下午4時宣佈793號解釋,《黨產條例爭議事項全部合憲國民黨資產將不保。對此,國民黨文傳主委王育敏批評,對於釋憲結果並不意外,大法官已經喪失獨立性,已淪爲民進黨附隨組織,臺灣司法獨立性以黨然無存,委員及法官具有濃厚的政治立場

▲國民黨針對黨產條例釋憲結果召開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考紀會主委葉慶元指出,本次聲請案,是因爲7爲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認爲黨產條例有重大違憲疑義,這7位法官秉於憲政良知,無法依據他們確信違憲的法律繼續審判,才向大法官聲請解釋,國民黨以及全體國民對於承審法官不畏當道而提出釋憲之勇氣,深感敬佩不料,大法官作爲憲法守護者,反而認定黨產條例不違憲,實在令人喟嘆。

葉慶元強調,「個案式立法」、「溯及既往」、「限制在野黨發展」均爲民主憲政的大忌,黨產條例同時踩到三條紅線-以溯及既往的個案式立法來扼殺在野黨的發展,居然被大法官認定合憲,恐怕也是世界民主國家所僅見。

國民黨表示,民進黨強勢通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以「不當」取代「不法」,顯然違反法治國家應有作爲。多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爲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牴觸憲法,秉於憲政良知,聲請釋憲。

國民黨表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是針對國民黨的針對性立法,明顯違反「個案性立法禁止」之原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對政黨自34年8月15日起取得之財產予以規範,違反法安定性原則下之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

國民黨表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由一批綠油油的民進黨支持者擔任委員,超越司法審判程序做出判定,取代法官角色,完全喪失客觀中立原則。此次釋憲案已聲請相關大法官迴避均遭駁回,未能謹守利益迴避原則。民進黨鬥爭對手、政治清算,國民黨堅持捍衛憲政體制、維護法治正義

國民黨強調,經過行政調查,國民黨黨產均合乎法令程序,民國90年4月監委黃煌雄提「監察院調查報告」及95年初國有財產局,網站資料顯示,黨產均依當時法令程序辦理

國民黨強調,經過司法審理合法處理爭議黨產,爭訟之黨產案件皆已審理定誠或主動撤訟。具疑慮之黨產皆已主動捐贈、回贈、返還或拋案;並於民國105年全代決議「除保留必要之辦公室及支付已退休黨工退休金現職人員之年資結算金,扣除負債後如有餘額全數捐作公益」。

司法院釋字793號不當黨產條例案,秘書長林輝煌於記者會說明。(圖/記者林敬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