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聰/社區風暴襲來 臺灣離第三級防疫不遠!但大衆運輸SOP又在何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1日公佈國內新增7例本土COVID-19確定病例,宣佈進入第二級警戒階段,交通部隨即宣佈6大防疫升級措施:
一、民衆於高鐵、臺鐵(觀光列車除外)、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若因生理需求須喝水、服藥、哺乳,應於食用完畢後儘速佩戴口罩。
二、前項除外範圍內有飲食需求者(如臺鐵觀光列車、船舶固定餐飲區域及國際與兩岸航班等),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情形下,得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三、自5月15日起高鐵及臺鐵城際列車取消站票。
四、臺鐵及高鐵各車站大廳暫停或延期租借,並停止辦理各項活動,以避免羣聚活動。
五、觀光遊樂景點及大型羣聚活動,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業指引,進行總量管制(室外500人、室內100人以下),並擬定應變計劃。
六、要求航空站、臺鐵、高鐵、客運、國道服務區、海運、觀光場域清潔消毒頻率全部加倍處理。
但很不幸的隔天5月12日,國內本土病例又大增爲16例本土及1例調查中COVID-19確定病例, 疫情隨時都可能進入第三級警戒,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第三級是國內單週出現3件以上社區羣聚事件,或1天確診10名以上感染源不明的本土病例,屆時全民外出需全程配戴口罩。
另外,將需要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的聚會,且僅保留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以外,其餘營業及公共場所須關閉,營業及公共場域落實戴口罩及社交距離。
大衆運輸SOP不明確 第三級警戒怎麼辦?
國內防疫1年多以來,臺灣從未進入第三級警戒階段,如真進入屆時相關大衆運輸管制規定執行SOP(標準作業程序)仍不明確。
依據109年1月29日訂定及 109年4月28日修訂的「COVID-19」因應指引:大衆運輸,並沒明訂大衆運輸第三級警戒階段之防疫升級具體措施。
▲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圖/指揮中心提供)
因此建議相關單位應儘速訂定第三級防疫警戒階段的大衆運輸升級管制SOP,並以目前已看到的以下可能防疫漏洞,儘快補足應有之硬軟體設備或補強其防疫功能。
一、預防發燒民衆進入大衆運輸場站及車輛,目前部分的捷運及臺鐵車站仍缺少自動體溫監測設備,如短期無法補足就必須增加人工額溫量測人員,並應將監測及量測之管制點提前設在大衆運輸場站入口處。
二、大衆運輸場站出入口處應增加場站人數控管機制,以落實保持場站及月臺內1.5公尺適當社交距離的規定,至於臺鐵中短程能使用電子票證進出站之通勤列車,應增加車上人數控管機制,以減少車上乘客聚集之防疫風險。
▲升溫的疫情將對大衆運輸系統帶來極大考驗。(圖/記者李毓康攝)
三、市區或縣轄公車因站牌衆多,很難實施上車前體溫量測,建議應儘快評估在公車上裝設簡易自動體溫量測設備或增加人工額溫量測隨車人員的可行性,如有困難就必須提高如發燒民衆仍執意搭乘公車之罰則,並強化相關宣導。
四、應修正大衆運輸之「COVID-19」因應指引防護措施之第(六)項:高危險羣儘量避開尖峰時段之規定,因原規範之高齡、具慢性病史、自覺有上呼吸道症狀之民衆或不適合佩戴口罩之嬰兒,「宜」避開於尖峰時刻搭乘大衆運輸已不適合第三級警戒階段之防疫升級規定,建議修正爲高危險羣「應」避開於尖峰時刻搭乘大衆運輸,並增加大衆運輸如違反管制規定可以拒載,如仍執意搭乘之罰則的明確規定,並強化相關宣導。
▲爲了防疫,各地政府紛紛加強大衆運輸清潔。(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五、應修正原有之車站及候車地點「可」配置口罩及乾洗手液之規定,建議補強爲車站及候車地點「應」配置口罩及乾洗手液,及增加在車上「應」配置乾洗手液之規定。
綜合上述,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應共同儘快修訂或增訂「COVID-19」因應指引在大衆運輸之防護措施的相關規定,清楚明訂各級警戒階段之不同需求與情境下的大衆運輸管制升級防護措施,才能明確規範各級防疫階段的大衆運輸管制SOP,所增加營運單位相關執行成本建議應有補助機制,讓管理單位、營運單位及使用大衆運輸民衆都能清楚執行與遵守,這樣才能共同防範疫情傳播,有效降低國人感染新冠肺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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