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集團原總經理助理張連釗被“雙開” 近兩年已有10餘高管被查
6月2日下午,中共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貴州省監察委員會發布消息稱,中國
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茅臺集團”)戰略發展處原一級管理員張連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自2019年5月茅臺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袁仁國落馬以來,茅臺集團及其子公司已有10多名高管被查。
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根據貴州省紀委省監委發佈的消息,經指定管轄,黔東南州紀委州監委對張連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連釗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僞造個人檔案資料;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和其他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截圖
貴州省紀委省監委
認爲,張連釗身爲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個人和家族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一再拒絕組織的幫助和教育挽救,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茅臺集團紀委委員會、茅臺集團監察專員辦公會研究並報茅臺集團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張連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由黔東南州監察委員會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根據張連釗的簡歷,1994年8月,在遵義財貿學校工業會計專業完成學業後,他來到貴州茅臺集團工作,後一直未離開。
簡歷顯示,張連釗從茅臺酒廠財務處的會計幹起,隨後的10多年時間,他先後擔任北京茅臺貿易公司經理、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大區經理、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等職。
2019年10月,張連釗曾以茅臺集團總經理助理、北京分公司總經理的身份出席活動,並代表茅臺集團領取了“年度匠心品牌獎”。
2020年11月至12月,張連釗擔任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戰略發展處一級管理員。
2020年12月31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張連釗接受黔東南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茅臺“反腐風暴”,兩年10多名高管被查
紅星資本局梳理髮現,自2019年5月茅臺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袁仁國被通報“雙開”至今,兩年多時間裡,茅臺集團及其子公司已有10多名高管被查。
其中包括:原副董事長肖華偉;原系列酒事業部負責人王靜;茅臺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高守洪;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自力;原總經理助理、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兼總經理馬玉鵬;前副總經理、茅臺酒銷售公司董事長王崇琳等。
對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曾發表文稱,“茅臺酒銷售系統作爲茅臺集團腐敗的高發地帶的產生,和茅臺酒營銷體系異化導致的價格背離有關,嚴重污染了一些地方的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