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土地資源緊張 深圳如何進一步“向地下要空間”
(原標題:破解土地資源緊張,深圳如何進一步“向地下要空間”?)
對於土地資源短缺的深圳而言,加大對地下空間的利用,或許將成爲未來拓展空間、疏解部分城市功能的重要方式。
不久前的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就提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支持推動在建設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別設立使用權,促進空間合理開發利用。
11月25日,深圳市政協舉行專題協商會,就即將出臺的《深圳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進行專題立法協商。
事實上,早在2008年,深圳就已經頒佈了全國第一個地下空間利用規章——《深圳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暫行辦法》,構建了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的基本框架和制度體系。
根據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深圳地下空間總規模大概是4200萬平方米,按照1200萬人口來看大約是人均3.35平方米。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率在全國排名第二,僅次於上海。
隨着城市的不斷髮展,深圳未來在地下空間利用方面,有哪些可重點挖掘潛力的方向?
其中,與軌道交通相關的地下空間利用是一個在專題協商會上述被重點談及的方面。根據深圳軌道交通的遠期規劃,到2035年,地鐵運營里程將超過1000公里,算上有軌電車、城際鐵路等,預計各類軌道交通里程將超過1300公里。
這也意味着,深圳未來可能將有700個左右軌道站點。
根據深圳地鐵官網的信息顯示,會購商業街(連城新天地一期)項目已成爲目前國內經營面積最大、經營較爲成功的地鐵地下空間典型案例。會購商業街與會展中心物業區、崗會商業街、市民中心商業項目等,形成了面積共約4.7萬平米“地下一座城”,構成了福田CBD最大的商業矩陣。
(2017年7月,連城新天地商業街成爲國內第一個被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授予“城軌交通商業示範街”的項目。資源來源:深圳地鐵官網。)
但整體來看,深圳軌道交通站點的地下公共空間利用,仍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在上述專題協商會上,深圳市政協常委、深圳蕾奧城市規劃設計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富海表示,當前,軌道交通建設與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的統籌協調不夠充分,深圳應該結合軌道交通的建設,進一步探討將適宜的公共設施安置在地下空間的可能性。
深圳市政協委員李笑竹提供了一組具體的對比數據:香港地鐵站點地下公共空間各類功能面積佔比中,通行與商業是必備功能,其中通行功能所佔面積約爲地下公共空間總面積的22%,而商業功能所佔面積約爲50%;但目前深圳地下空間開發商業功能佔比10%-20%,通行功能佔比80%-90%。
其中,以深圳地鐵華強北地下商業空間項目爲例,建築面積20000多平方米,實用商業面積約3600平方米,佔比僅18%。
李笑竹認爲,這樣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不能適應發展的需求。在滿足國家消防規範、確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建議借鑑香港等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及消防設計經驗,爲地下空間開發提供更多有利條件。
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綜合交通規劃院院長張國華也曾以香港地鐵作爲參照指出,內地地鐵運營主要任務是解決運輸人,而港鐵的每個車站的發展不是讓人很快走掉,而是讓車站不僅是一個出發地,還是一個目的地,讓每個站點都成爲一個“終點”,讓每個人都能在地鐵站裡就解決衣食住行的各種需求,在步行可以到達500 米的舒適距離裡解決人們的主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