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僅退款不退貨” “羊毛”能這樣薅嗎?
近來,“僅退款”這一電商售後機制十分流行:當消費者購買商品後,向平臺申請“僅退款”,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平臺將自動發起退款,且消費者不用退還貨物。
“僅退款”給網購消費者解除了後顧之憂,但同時,也存在一些消費者利用規則漏洞,試圖以“僅退款”的形式薅商家“羊毛”的現象。
湯女士在某電商平臺一店鋪買了一個包,幾天後,就在平臺申請了“僅退款”,退款申請單的發貨狀態爲“未收到貨”。
然而,商家發現,湯女士其實已經簽收了商品,溝通後,湯女士又表示產品有質量問題。
電商平臺主動介入後,同意了湯女士“僅退款”的申請。退款後,商家再次聯繫湯女士要求退貨或退款無果,便將湯女士起訴到了法院。
那麼,法院會支持商家的訴訟請求嗎?平臺又將如何應對“僅退款”機制下的“薅羊毛”行爲?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聯合人民日報政文部、人民網推出“說法”特別策劃,本期我們關注這樣一起案例。
來源 | 最高人民法院
轉發審覈 | 周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