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BB、CC霜 蘭吉兒、伊莉莎可依違規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轄內20件販售BB、CC霜化粧品「防曬成分、水楊酸」等含量,其中17件符合規定,1件BB霜成分標示不符規定、2件CC霜未標示含藥許可字號,分別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第7條規定。
CC霜常用在妝前打底,可修飾膚色。BB霜則添加了遮瑕膏,被廣泛製成乳霜狀,多添加美白及保養成分。
衛生局2月份抽驗市售BB霜、CC霜類化粧品共20件,有3件不合格產品,爲「L'EGERE水透亮CC霜」驗出含有「Octyl Methoxy cinnamate」0.02%、「伊莉莎可依純草本植物CC霜」驗出含有「Zinc oxide」2.5%,以上兩件檢出具有防曬效果成分,依法規須申請含藥許可證。
另1件「零毛孔控油BB霜」外盒標示與申請之許可證字號主成分不符,皆已依法處辦。
衛生局指出,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化粧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分別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字號或覈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否則可依同法第28條處10萬元以下罰鍰。
另依第7條規定,輸入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經覈准併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輸入;違反者依同法第27條規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提醒民衆,選購化粧品時,除了適合自己的產品外,更要注意產品來源及標籤、仿單或包裝上是否完整標示品名、製造或進口商的名稱及地址、全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