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2019年度公開招聘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2019年度公開招聘156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國家中心84名

校園招聘82名,社會招聘2名,涉及信息安全崗一、信息安全崗二、網絡安全崗一、網絡安全崗二、輿情研究崗、動力維護崗、系統保障崗一、系統保障崗二、綜合管理崗一、綜合管理崗二、人力資源管理崗、財務管理崗等12個崗位。

(二)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省級分中心72名

校園招聘31名,社會招聘12名,校園或社會招聘29名,涉及信息安全崗、網絡安全崗、輿情研究崗、動力維護崗、系統保障崗、綜合管理崗、人力資源管理崗、財務管理崗等8類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2019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報名條件

(一)校園招聘崗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核心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般爲中共黨員技術類崗位中共黨員優先);

3. 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4. 全國高校全日制統招統分應屆畢業生,一般應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崗位所需專業學歷學位,專業參考目錄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5. 年齡一般爲,大學本科不超過24週歲,即199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週歲,即199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週歲,即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6. 身心健康;

7.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具體條件(詳見《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2019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曾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爲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二)社會招聘崗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般爲中共黨員(技術類崗位中共黨員優先);

3. 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4. 報考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國家中心和北京分中心崗位者應當具有北京市城鎮常住戶口;

5. 已取得崗位所需專業的學歷學位,專業參考目錄爲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6. 年齡一般不超過35週歲,即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相關工作經驗豐富、綜合素質突出的可適當放寬;

7. 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8. 身心健康;

9.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具體條件(詳見《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2019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曾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爲的;尚在試用期的公務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三)校園或社會招聘崗位

須符合上述兩類招聘崗位報名條件之一。

三、工作環節和時間安排

公開招聘工作分爲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

(一)網絡報名(3月上中旬)

2019年3月6日14時—3月18日14時,報考者登錄中國網信網(www.cac.gov.cn)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二)資格初審(3月上中旬)

對報名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參加筆試人員與擬公開招聘崗位名額比例不低於6:1,艱苦邊遠地區西藏新疆分中心和甘肅甘南應急保障中心)崗位比例一般不低於5:1。如報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在筆試開始前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或減少崗位名額。報名結束後,在中國網信網統一發布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通知。參加筆試的人員可登錄中國網信網下載並打印准考證(進入面試的人員,仍繼續使用此證)。

按照有關規定,報考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國家中心信息安全崗二、網絡安全崗二、系統保障崗二和內蒙古分中心網絡安全崗、浙江分中心網絡安全崗的博士研究生,報考新疆分中心市(地、州)應急保障中心網絡安全崗的人員,資格初審合格者直接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與擬公開招聘崗位名額的比例一般不低於3:1,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在面試開始前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或減少崗位名額。報名結束後,在中國網信網統一發布資格初審結果和麪試通知。參加面試的人員可登錄中國網信網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三)筆試(3月下旬)

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基本素質和運用有關理論、知識、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於筆試後10個工作日之內在中國網信網統一公佈。

(四)資格複審(4月上旬)

每個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4:1的比例(成績相同的全部列入,下同)確定面試人選,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艱苦邊遠地區(西藏、新疆分中心和甘肅甘南應急保障中心)崗位按照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按照中國網信網公佈的通知要求,持相關證書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複審。出現未參加或未通過資格複審的情形,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資格複審合格者進入面試。

(五)面試(4月上中旬,直接面試的崗位3月下旬面試)

主要測試人選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同時組織心理測試,測試成績作爲聘用參考,不計入考試綜合成績。

經過筆試的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和麪試成績各佔50%計算;直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爲考試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之內,在中國網信網公佈成績、體檢考察等事項。

(六)體檢(4月中下旬,直接面試的崗位4月上旬體檢)

每個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出現未參加或未通過體檢的情形,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4月下旬至5月上旬,直接面試的崗位4月中下旬考察)

體檢合格者列爲考察人選,到人選所在學校或單位進行考察。社會招聘報考人員在現單位工作不滿2年的,到其原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

(八)公示(5月中旬)

考察合格者確定爲擬聘用人員,在中國網信網及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個工作日。

(九)聘用(7月上旬)

經公示無異議的,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覈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設立招聘政策、網絡報考技術諮詢電話,接受報考人員諮詢。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幹部人事紀律,特別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迴避制度,如有違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得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一經發現,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爲加強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並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

招聘政策諮詢電話:詳見《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2019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網絡報考技術諮詢電話:010-68771308

監督舉報電話:010-82990150

本公告由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