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提「升級限塑令」 網購納管制、建立保證金制度
大陸從2007年12月發佈限塑令,隔年6月正式實施至今已經逾10年,但商場、超市等對購物塑膠袋收費等執行效果仍不顯著。對此,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李靄君建議,提高「限塑令」法律位階,改爲《塑料袋管理條例》,加強法律強制性約束力。
大陸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明確要求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同時禁止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零售場所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據《澎湃新聞》報導,現有限塑令僅僅是國辦通知,執行效果有限。要達到限塑效果,必須從源頭上減少塑料製品的生產量,李靄君建議對塑料袋的生產採取行政許可、總量控制等措施,所有生產的塑料袋必須備案,以便進行數據統計,通過總量控制,逐年減少塑料袋的產量,直至禁塑。
至於2010年之後才大規模崛起網購平臺,是否屬於「商品零售場所範疇」,並受限限塑管制,李靄君認爲,十多年前的限塑令對網購、快遞、外賣等新業態平臺不可降解餐盒餐具等監管仍屬空白,限塑令的升級迫在眉睫。
李靄君提供的數據顯示,網購快遞和外賣平臺目前一天僅塑料袋就分別產生0.4億個和0.2億個,約合一年15萬噸,且尚不包括快遞包裝使用的塑料緩衝物、膠帶和外賣使用餐具等其他一次性塑料用品。她提出,應進一步擴大並明確禁塑監管範圍,加大對塑料袋使用的監管力度,並用科學機制來保障禁塑令的實施。
李靄君建議建立押金和保證金制度,將商品原始包裝之外的塑料袋類全部納入限塑令管制範圍,將網購平臺和網購賣家明確納入限塑令管制對象,網路賣家出售違規超薄塑料袋或違法提供免費塑料袋(如外賣商家免費提供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也應受到相應處罰。
李靄君表示,在加大監管力度的同時,加大資金投入,鼓勵塑料袋替代方案的研發和推廣。推廣共享快遞包裝盒等可多次重複利用的包裝,避免使用一次性包裝袋,減少白色污染。